致2020年成人高考和10月自學考試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我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下稱“自學考試”)將於10月17-18日舉行🧙🏿📕,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下稱“成人高考”)將於10月24-25日舉行。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均屬於國家考試,誠信考試、公平考試、平安考試是我們共同的願望👩👦👦,也是所有考生和全體考試工作人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我們共同努力📜,一起行動。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教育考試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學習《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的有關規定🌛,特別是認真學習《刑法修正案(九)》對考試作弊罪的有關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5️⃣😸,徹底打消通過考試作弊取得好成績的僥幸心理🚶🏻♀️➡️。赴考前📭,要認真檢查是否攜帶了參加考試所必須的準考證、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考點轄區公安機關出具的用於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帶照片的身份證明,不含電子身份證)及考試文具用品🔠,切勿將任何文字資料、電子存儲設備、手機或其它無線電通訊工具等考試違禁物品以及考試無關物品進入考場🏊🏿,以平和心態從容應考。
二、做一名守法🚧、文明💂♂️、誠信的考生🫄🏿。《刑法》《教育法》對國家教育考試中的作弊行為作出了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已經施行,兜售、買賣本次考試作弊器材、試題或答案、代替考試等都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會受到刑法處罰,廣大考生應自覺抵製🧑🦯➡️,共同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我院將嚴格按照《教育法》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違紀作弊行為,並如實將相關信息記入個人誠信檔案,觸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認真閱讀並自覺遵守成人高考和自學考試防疫要求🐲,及時了解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如實申報防疫信息🎮,落實好防疫措施,做好個人防護,共同維護個人和公共衛生安全𓀂。
我們由衷希望各位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要求,抵製一切有損考試公平的不良行為,做“誠信考試”“公平考試”“平安考試”的踐行者。我們歡迎各位考生和社會各界舉報考試過程中發生和出現的任何違紀作弊行為,共同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舉報電話:020-89338633🕷。
最後,預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績🐦!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10月13日
詳情請看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eea.gd.gov.cn/crgk/content/post_3100111.html